關于征集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第一屆危險廢物鑒別專家庫專家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1〕419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我中心危險廢物鑒別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在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技術支撐作用,我中心擬建立危險廢物鑒別專家庫。現向你單位征集危險廢物鑒別專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各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設計單位、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單位工作人員。
二、入庫專家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遵紀守法、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和學術道德;
2. 具有良好的相關專業知識、技術能力和實踐經驗;
3. 從事石油
化工、化學工程與工藝、
冶金、材料、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檢測、環境應急、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管理等相關領域研究或技術工作滿五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
4. 身體健康,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5周歲;
5. 在時間和精力上能夠保證正常參加專家庫工作,并能按要求完成任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選專家庫: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公職或被永久取消專家資格的;
3. 在專業領域造成過惡劣影響的;
4. 有嚴重失信行為的;
5. 按本單位或本行業規定不得作為專家的。
三、專家任期
(一)專家庫專家實行聘任制,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任期屆滿,按照相關要求重新遴選、聘任;
(二)專家可通過中心推薦或自主申請,征得專家所在單位同意,并經遴選后加入專家庫。每五年集中組織一次入庫申請與遴選工作;
(三)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不遵守本辦法的專家,予以清退出專家庫;
(四)專家因故不能繼續參加專家庫工作時,應及時退出專家庫。
四、專家職責
(一)依法、規范、科學、公正開展工作,獨立、客觀提出意見,并對提出的意見負責;
(二)遵守工作紀律,不得收受利害關系單位、人的財物或者獲取其他利益;
(三)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獲取的任何國家秘密、技術秘密、商業秘密以及評審工作情況,妥善保管相關資料;
(四)相關單位、個人有直接工作關系或利益關系時,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五、入庫程序
(一)專家申請
申請入庫的專家需填寫《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危險廢物鑒別專家申請表》(見附件),并經所在單位同意。上述材料(含相關證明材料)請于2024年5月31日前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二)遴選入庫
我中心將通過遴選程序確定擬入庫專家人選,在內部網站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聘任。
附件: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危險廢物鑒別專家申請表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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