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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時事聚焦】11月14日,精測
電子(300567.SZ)發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鑒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投項目之“精測新
能源智能裝備生產項目”(以下簡稱“本次擬結項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擬將上述募投項目專戶節余資金(含利息收入)95,064,954.82元(最終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銀行結息余額為準)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同時注銷對應的募集資金專戶。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關于同意武漢精測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9 號)同意注冊,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12,760,000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276,000,000元,扣除與本次發行有關的費用合計12,212,264.14元(不含稅)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1,263,787,735.86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于2023年3月8日出具信會師報字[2023]第 ZE10032 號《驗證報告》。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擬結項項目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根據公司2023年4月10日分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精測使用人民幣26,701.26萬元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一)本次擬結項項目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次擬結項項目公司實際募集資金金額為53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實際投資項目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438,504,907.68元,節余募集資金及利息收入為95,064,954.82元(其中節余募集資金91,495,092.32元,銀行存款利息3,571,882.33元,累計手續費支出2,019.83元)。具體使用情況如下表:
(二)本次擬結項項目募集資金節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項目實施過程中,常州精測嚴格按照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在保障質量和進度的前提下,本著專款專用、合理、有效及節儉的原則謹慎使用募集資金,嚴格把控采購環節和付款進度,合理配置資源,最大限度節約了項目資金。同時,在不影響募投項目建設進度及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提高了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現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募投項目節余資金合計91,495,092.32元。3、募集資金存放期間產生了利息收入3,571,882.33元。
鑒于公司本次擬結項項目投資完畢,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擬將上述募投項目專戶節余資金(含利息收入)95,064,954.82元(實際利息以轉入自有資金賬戶當日實際金額為準)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用于常州精測生產經營活動,提高其資金使用效率。上述資
金劃轉完成后,公司將對相關募集資金專戶進行銷戶處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后,后續如需支付尚未達到付款狀態的相關質保金等尾款,公司將使用自有資金支付。
精測電子主要從事顯示、
半導體及新能源檢測系統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公司目前在顯示領域的主營產品涵蓋LCD、OLED、Mini-LED、Micro-OLED、Micro-LED 等各類顯示器件的檢測設備,包括電測及調試系統設備、前制程AOI 設備、自動化裝備集成產品、微顯示缺陷檢測、AR/VR 制程設備、AI 檢測軟件與系統以及智能和精密光學儀器等;在半導體領域的主營產品分為前道和后道測試設備,包括膜厚量測系統、光學關鍵尺寸量測系統、電子束缺陷檢測系統、半導體硅片應力測量設備、明場光學缺陷檢測設備和自動檢測設備(ATE)等;在新能源領域的主要產品為鋰電池生產及檢測設備,主要用于鋰電池電芯裝配和檢測環節等,包括鋰電池化成分容系統、切疊一體機、鋰電池視覺檢測系統和BMS檢測系統等。
同日,精測電子公告,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間,公司股票已滿足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精測轉債”當期轉股價格(48.68元/股)的130%(即63.28元/股),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已觸發“精測轉債”的贖回條款。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不提前贖回“精測轉債”的議案》,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實際綜合考慮,一致同意本次不行使“精測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不提前贖回“精測轉債”,且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期間,如再次觸及“精測轉債”上述有條件贖回條款時,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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